鹿人社干〔2023〕3號:關于韋妮、潘雪惠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局屬各股室、二層單位:
經研究決定:
韋妮同志(女)任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和勞動關系股股長,鹿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副院長(兼)(試用期一年);
潘雪惠同志(女)任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基金監督和財務管理股股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廖前光同志的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和勞動關系股股長職務;
免去鄧瓊宣同志(女)的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基金監督和財務管理股股長職務;
免去韋妮同志(女)的鹿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副院長職務。
?
?
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